認為在未授權情況下,微信讀書軟件使用了自己微信好友名單,并分享了閱讀讀物和讀書感想等信息,此舉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用戶黃女士將微信讀書和微信的運營方訴至法院。新京報記者從北京互聯網法院了解到,法院已經正式受理該案。
黃女士起訴稱,微信讀書軟件系由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下稱被告一)運營的一款手機閱讀應用;微信軟件系由騰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稱被告二)運營的一款手機社交應用,用戶可以在該款軟件上進行添加好友、即時通訊等操作。
黃女士稱,在使用微信讀書軟件時發現,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該軟件的“關注”欄目下出現了使用該軟件的原告微信好友名單。此外,在沒有進行任何添加關注操作的情況下,自己帳戶中“我關注的”和“關注我的”頁面下出現了大量她的微信好友。
不僅如此,黃女士在使用該軟件的過程中還發現,即使自己與微信好友在該軟件中沒有任何關注關系,也能夠相互查看對方的書架、正在閱讀的讀物、讀書想法等信息,然而上述信息屬于原告并不愿向他人展示的隱私信息。
黃女士認為,微信讀書與微信系兩款獨立的軟件,在她并未自愿授權的情況下,被告一運營的微信讀書軟件獲取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她在微信軟件中形成的好友關系數據,違反了《民法總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侵犯了其個人信息權益等。
同時,被告一擅自利用上述數據控制自己的賬戶自動為其添加關注關系、向與其并無關注關系的微信好友展示自己讀書信息的行為,還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因此起訴要求,判令兩被告停止其侵權行為并賠禮道歉。
新京報記者 王巍
編輯 李劼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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