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國將實施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昨天,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近期本市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進行了公示。質量抽檢結果顯示,有22款電動自行車存在百公里電耗、最高車速、整車質量(重量)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情況。
北京青年記者注意到,在22款不合格電動自行車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有兩款為標稱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愛瑪”電動自行車,主要不合格項目為最高車速、反射器和鳴號裝置;還有兩款為標稱天津泰豐小鳥電動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鳥”電動自行車,主要不合格項目為最高車速、整車質量(重量)、反射器和鳴號裝置、限速裝置等。
在抽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標稱為臺州市沃趣車業有限公司的一款電動車,被抽檢企業聲稱廠名廠址被假冒,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謹慎購買上述產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主體立案查處,案件正在辦理中,并要求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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