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12月11日電(謝藝觀) 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文明確對“辣條”類食品統一按照“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生產許可類別進行管理,凡與此不一致的,應當于2020年1月31日前調整到位。生產企業要按照相關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名稱要反映食品的真實屬性,不得使用低俗、誤導或違背營養科學常識的名稱。
資料圖:辣條蛋糕亮相街頭。中新社記者 楊華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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