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圳一無資質網約車司機猥褻女乘客一事,嘀嗒出行10日回應稱,對涉事司機已永久封禁。
嘀嗒出行表示,平臺為車主及乘客的每一次合乘均購買保險,設置安全護航,一鍵報警,行程監控,緊急聯系人功能。如果乘客與司機脫離平臺交易,則相應保險無法覆蓋,相應安全功能無法發揮作用。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嘀嗒出行同時表示,在脫離平臺交易的情況下,若因逃避行程安全監控造成違約或違法行為,平臺依然會積極配合警方進行相應調查工作,讓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據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消息,9月4日,羅女士通過嘀嗒順風車平臺下單,從梅州市乘車前往廣州。司機蔡某聯系羅女士要求其取消訂單、線下收取車費200元,羅女士同意上車后,蔡某又接到另外一筆去往深圳的訂單。
蔡某將兩名乘客送到深圳后,要求羅女士也在深圳下車,羅女士向司機蔡某轉賬130元,打算自行另外乘車去廣州。當時車上只有羅女士一名乘客,司機蔡某見天色已晚,對其進行猥褻。經警方調查,蔡某因猥褻女性被民新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
司機蔡某因沒有取得營運資質,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認定其涉嫌非法營運,罰款三萬并暫扣車輛30天。
嘀嗒回應。
嘀嗒出行表示,嚴厲打擊順風車主私下聯系攬客出行的行為。《嘀嗒順風車合乘公約2.0》中有明確規定,車主誘導乘客脫離平臺交易屬于違規行為,如被查證,車主將被扣除6分行為分。行為分滿分12分,初始分數為滿分,行為分扣至0分及以下,嘀嗒會對車主賬戶進行封禁處罰。
依據《嘀嗒順風車合乘公約2.0》,車主和乘客都要遵守平臺順風車相關規定。嘀嗒出行稱,對車主而言,私下接單屬違約;對乘客來說,在已知對方脫離平臺進行交易的時候,應該拒絕合乘,同時也要向平臺做出投訴。如果乘客此時依然去選擇合乘,將給自己的出行帶來安全風險,同時也是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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